《快递业务旺季服务保障工作指南》9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3-09-13
2013年9月1日起,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业务旺季服务保障工作指南》将正式施行。 《指南》将快递业务旺季定义为“因市场需求波动引起快件(邮件)业务量急剧增长,超出快递服务网络的常规处理能力而形成的具有一定周期性业务高峰期”,包括:春节前30天,以及其他重要节日前后的一定时期;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促销活动期间;其他特殊情况形成的快递业务高峰期。 《指南》明确规定,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停收或停投,如需上调资费应提前说明并公布,严禁野蛮作业,同时特别指出企业旺季服务保障情况将纳入经营许可年度报告。 (转自中国邮政快递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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