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省邮政管理局局长孙康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施行一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3-09-13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今天,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辽宁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通过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施行一周年,确实很有意义。省人大有关领导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中)直有关部门、邮政公司、快递企业,以及新闻界的同志们出席会议,体现了对邮政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在此,我代表省邮政管理局表示衷心地感谢!下面,我就《邮政法》贯彻实施的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邮政法》的颁布实施成效显著

  自2009年10月1日《邮政法》正式实施以来,在省委、省人大、省中(中)直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我省深入宣传贯彻《邮政法》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学习宣贯工作广泛展开,社会各界对《邮政法》的认知度明显提高。一年来,我们配合省人大组织召开了《邮政法》贯彻实施座谈会,省(中)直32个厅(局)、沈阳军区通信部和社会团体的53位领导参加了会议;在机关内部大会辅导2次、专题学习4次、部门讨论19次。与省快递协会共同举办企业人员培训班5期、邮政社会监督员培训班2期,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也以多种形式组织了内部培训。向企业和社会发放《邮政法》宣传品23000份,印发《邮政法》单行本1000册,向企业发放《邮政法》知识答卷24000份。接受省主要新闻媒体采访、发表《邮政法》宣传文章4篇。为《邮政法》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配套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邮政法律法规体系。国家邮政局组织制订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政机要通信保密管理规定》,颁布了《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出台了《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管理规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同时,省人大将《辽宁省邮政条例》列入一类立法计划,赴江苏、广东、广西等省开展立法调研,分别召开了各个层面的《条例》修订专题工作会议5次,面向公安、财政、交通等政府部门,以及邮政、快递企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条例》文本进行了十七次修改。今天上午《辽宁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经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次审议通过,于2011年1月1日施行。

  三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工作,纳入公共服务建设规划。国家和省发改委分别安排专项资金,落实我省136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把“村邮站”建设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范畴,全省“村邮户箱”工程有序推进;邮政、住建和民政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居民楼房信报箱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确定了信报箱建设的目标、措施和管理职责;省发改委指导落实邮政业发展纳入省、市“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邮政管理部门按照《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了对邮政普遍服务质量的监督;邮政企业认真落实《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不断改进邮政普遍服务工作。

  四是快递服务有章可循,企业发展势头迅猛。《邮政法》明确了快递业务和快递企业的法律地位,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邮政市场提供了法律保障。省内快递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用户满意度稳步提高。全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4批快递业务员职业鉴定考试和142家快递企业、2668人次的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300名快递业务员成绩合格;91家快递企业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同时,还为19家取得国家邮政局颁发快递企业许可证的法人分支机构进行了属地备案登记。

  截至8月末,全省邮政业业务总量完成38.1亿元,同比增长25.5%;业务收入完成23.3亿元,同比增长18.5%。其中,规模以上快递企业业务总量和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分别达到了37.4%和25.4%。

  但是,贯彻实施《邮政法》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邮政法》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站在人民群众对邮政行业发展期盼的高度,更好地履行《邮政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动《邮政法》和《辽宁省邮政条例》贯彻落实。

  二、继续深入推进《邮政法》的贯彻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邮政服务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更好地发展邮政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邮政服务”。当前,我省邮政普遍服务能力不足,城镇住宅楼房信报箱设置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快递企业规模较小,竞争力不强,邮政业的发展能力和水平仍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用邮需求,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夯实邮政行业的法制基础,推进邮政法制建设。以健全有利于保障和促进邮政业科学发展的制度规范为目标,在继续推动《邮政法》配套法规建设,深入宣传《辽宁省邮政条例》的基础上,制定我省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实施邮政普遍服务的标准和办法。协调和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贯彻实施邮政法律、规章、办法和标准,进一步提高全行业、全社会和广大用户对邮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增强各层面的实施效力。

  第二,着力促进邮政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邮政业在我省基础产业、公共服务业的影响和作用。要积极促进邮政企业转型升级,支持邮政企业大力改善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引导快递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迈进,向生产性、流通性服务领域拓展,向与电子商务和制造业领域融合发展;在服务社会、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等方面的发挥重要作用;提高邮政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我省邮政业发展步伐,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用邮需求,提高邮政业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第三,着力推进公共邮政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强化邮政普遍服务的保障监督。邮政普遍服务关系公民基本通信权利,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是贯彻实施《邮政法》的第一要义。要以推进公共邮政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建立覆盖城乡、惠及民众、优质服务、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为主要任务,制订、完善并落实邮政普遍服务各项政策,推进我省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逐步实现“乡乡设所,村村建站,户户有箱”。邮政企业要认真履行邮政普遍服务的法定义务,全面贯彻落实《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保障服务质量,为广大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

  第四,着力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快递企业大发展、上水平。快递企业是邮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民生、促进生产和流通、拉动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邮政法》建立了经营快递业务的准入制度,提出了“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我省将积极构建创新能力强、产业规模大、服务质量好的快递服务体系,打造快递服务在物流领域的竞争优势,提升快递服务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各层次的快递服务需求。要继续下大力气优化快递发展的政策环境,着力解决制约快递发展的瓶颈问题,支持企业拓展业务领域,打造服务品牌,促进技术进步,引导企业依托综合运输体系加快发展,提高竞争能力,扩大产业整体规模。

  第五,着力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贯彻实施好《邮政法》和我省邮政《条例》,促进邮政行业科学发展,邮政管理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强化服务意识,把政府职能转化到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以法规保障发展,以规划引领发展,以政策扶持发展,以标准规范发展,以服务促进发展。全面加强邮政管理队伍思想、作风、能力建设,落实我局“走出去、走下去、走进去”的工作思路,面向企业、面向社会、面向消费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我们要严格依法行政,把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贯穿始终,树立廉洁高效的邮政管理形象,不断提高依法监管、依法行政水平,履行好国家赋予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监管职责。

  总之,贯彻落实《邮政法》和我省邮政《条例》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我们热切地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邮政监管工作,重视、扶持邮政业发展。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深入贯彻实施《邮政法》和《辽宁省邮政条例》,开创我省邮政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我省“三大区域”发展和加快服务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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