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沈阳市局组织开展《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学习

    2016-08-09

    

  近日,沈阳市局组织全局干部开展专项宣贯学习,共同学习了《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修订后的《办法》共七章六十五条,分别为总则、服务保障、服务规范、用户的权利与义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对普遍服务监督管理的规定更加明确、更具有可操作性。沈阳市局将新旧两版《办法》进行对比学习,重点学习了新增条款的内容,结合普遍服务监管日常工作实际对《办法》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学习。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光对《办法》的学习与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全局干部要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和掌握,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立法原则和目的的掌握;二是重点把握《办法》的新增条款,以此为抓手强化监管、提升能力;三是指导邮政企业进一步落实《办法》的内容,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合规经营。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沈阳局将继续加强对《办法》的宣贯工作,坚持向邮政企业、消费者等进行《办法》的深入宣贯,提升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与能力,依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市局将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全市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督管理,促进普遍服务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升。 

相关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8008301号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State Post Bureau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