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关于联合推进沈阳市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01-12
为了全面推动全市寄递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稳定,助力“平安沈阳”建设,积极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沈阳局联合市公安局以“幸福沈阳共同缔造”为目标,共同印发《关于联合推进沈阳市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齐抓共管新格局,打造寄递渠道新业态,形成寄递渠道联合保障新常态。 《意见》以“推进职能联动,形成管理网格化”和“探索信息共享,打造管理信息化”为目标,依托“智慧沈阳”等网络资源,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扩大监管覆盖范围,提升监管效率,缩短应急事件处理时限。 《意见》指出,沈阳局和市公安局要创新共享机制,搭载寄递交通工具巡防功能,发挥寄递行业平安志愿者和安全巡防员群防群治作用。打造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多元化态势。强化协调沟通和线索通报,将危险隐患第一时间消除。《意见》明确,沈阳局和市公安局要明确责任领导,通过严格资质审核、重视安全培训、落实配套保障、明确路线规划等一系列手段,切实规范全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合法合规出行。 《意见》的出台,壮大了我市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力量,丰富了我市寄递安全监管手段,为我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和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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