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落实国办发1号文筹划沈阳国际陆港快递物流区 2018-04-25
沈阳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文)的落实。市政府领导批示由市发改委与沈阳局共同落实好物流园区建设的相关事宜。 3月16日,沈阳局与市发改委共同召开了沈阳国际陆港快递物流区建设座谈交流会。沈阳市发改委副主任陈伟昌及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沈阳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量和市场处负责人、驻沈骨干快递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陈伟昌副主任介绍了已在沈阳港中为快递企业规划出“沈阳国际陆港快递物流区”占地面积1.6平方公里。并简要介绍了沈阳港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及功能定位。陈伟昌副主任表示要立足沈阳实际,发挥沈阳区位优势,对标1号文的快递行业发展定位,将沈阳港打造成集国际陆港、空运、公路、铁路为一体的东北亚物流区。定位为中国国际陆港、中国北方蛇口、中国特殊经济自由区。各企业可以租赁使用,由邮政管理局组织企业参与主体设计。沈阳局要求各企业梳理用地需求,形成项目意向书,内容包括企业介绍、组织规模、公司在辽宁或东北的战略,运营模式和营运数据、企业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企业诉求并提供详细规划。 下一步,沈阳局将与市发改委共同携手促进沈阳国际陆港快递物流区建设在沈落地,解决快递企业用地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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